钢铁产品申请出口许可证4点注意事项,其中第2点和第4点要特别注意
发布时间:
2025-12-29
对于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的注意事项,其实早在本月17号商务部就下发了通知,但是可能有些企业还没有看到,或者没仔细看,有些申请要注意的点,小编再拎出来提醒一下,希望对各出口企业有帮助。
自12月17日起,企业就可以申请2026年度的钢铁产品许可证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关于如何申请。企业按照商务部申请页面完整、准确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即可。但是,要合规申请和使用,意思是说,申请要如实申请,不得以虚假信息骗取出口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报关时要严格按照许可证信息申报,不得超越许可证允许数量,出口货物要同许可证列名信息相符,海关在执法中还是有质疑的可能的,如果货物与许可证不符,也属于“无证出口”的情形,有处罚的风险。
2.关于申请材料。
申请所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必须由生产商开具,《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负责的形式就是由“生产者开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口商不得以拿不到质量合格证明为由不提供给商务部,如果生产商不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正好说明该生产商不是“合格的生产商”,估计市监部门等质量监督部门也可能配套严查生产商的质量检验情况,销售货物是否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的情况。
3.对于随合格证明上传的附件的要求。
开证明的生产商必须与填写的“生产商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附件中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编号,该编号必须正确填写。
4.关于许可证使用次数。
两种管理方式,加贸、补偿贸易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有效期内(通常也是年度内)多次通关使用,最多12次使用完毕;其他贸易方式一律施行“一批一证”管理,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这对于品名项数较多的合同是个挑战,因为许可证产品名称栏最多填报4项,这意味着超过4项的合同需要申请多份许可证,并分开多份报关单使用。
最后,许可证事务局公布了电话。
业务问题(许可证申请相关)拨打010-84095015,84181536;系统问题(商务部许可证申请页面)拨打010-67870108,840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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